人民網北京10月22日電(記者孫紅麗)近日,財政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印發《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綠色建材促進建筑品質提升試點工作的通知》,要求壓實采購人落實政策的主體責任,通過加強采購需求管理等措施,切實提高綠色建筑和綠色建材在政府采購工程中的比重。
通知提出,在政府采購工程中推廣可循環可利用建材、高強度高耐久建材、綠色部品部件、綠色裝飾裝修材料、節水節能建材等綠色建材產品,積極應用裝配式、智能化等新型建筑工業化建造方式,鼓勵建成二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到2022年,基本形成綠色建筑和綠色建材政府采購需求標準,政策措施體系和工作機制逐步完善,政府采購工程建筑品質得到提升,綠色消費和綠色發展的理念進一步增強。
根據通知,試點城市為南京市、杭州市、紹興市、湖州市、青島市、佛山市。鼓勵其他地區按照本通知要求,積極推廣綠色建筑和綠色建材應用。
醫院、學校、辦公樓、綜合體、展覽館、會展中心、體育館、保障性住房等新建政府采購工程。鼓勵試點地區將使用財政性資金實施的其他新建工程項目納入試點范圍。
試點時間為2年,相關工程項目原則上應于2022年12月底前竣工。對于較大規模的工程項目,可適當延長試點時間。